【財新網(wǎng)】(記者 黃姝倫 丁捷 實習(xí)記者 何京蔚)4月29日,《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草案修改稿)》(下稱辦法草案修改稿)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二審。其中,餓肚子、關(guān)禁閉等,均屬于家暴行為,廣東擬立法將受害者納入保護范圍。
根據(jù)辦法草案修改稿,“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員之間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本次草案二審稿,對“家庭暴力”范疇進行了擴增,除了上述“凍餓”“禁閉”外,還將“強奸、猥褻未成年人等性侵害行為”同樣界定為家暴行為。
【財新網(wǎng)】(記者 黃姝倫 丁捷 實習(xí)記者 何京蔚)4月29日,《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草案修改稿)》(下稱辦法草案修改稿)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二審。其中,餓肚子、關(guān)禁閉等,均屬于家暴行為,廣東擬立法將受害者納入保護范圍。
根據(jù)辦法草案修改稿,“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員之間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本次草案二審稿,對“家庭暴力”范疇進行了擴增,除了上述“凍餓”“禁閉”外,還將“強奸、猥褻未成年人等性侵害行為”同樣界定為家暴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