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wǎng)】(記者 羅國平)陜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zé)任公司(下稱延長石油)原董事長沈浩,共計收受賄賂超過2000萬元,檢察機關(guān)建議判處沈浩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200萬元。中國檢察機關(guān)門戶網(wǎng)站12309中國檢察網(wǎng)9月25日披露的起訴書如是顯示。
寶雞市檢察院在4月7日印發(fā)的起訴書中顯示,2003年至2017年,沈浩在項目合作、工程承攬、職務(wù)晉升等方面,為21人或其公司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這些人賄賂共計2138萬元,包括超過7.2公斤黃金(折合人民幣約238.7萬元)以及金盤一個(價值人民幣98萬元);收受的現(xiàn)金幣種則包括人民幣、美元、英鎊、港幣、加元、歐元等,另還有購物卡、住房租賃、房屋裝修等。沈浩已退繳前述所有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