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wǎng)】(記者 丁捷)今年以來,優(yōu)勝教育等多家中小學教培機構“爆雷”,引起教育部重視。10月22日,教育部聯(lián)合市場監(jiān)管總局發(fā)布《關于對校外培訓機構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從今年10月起,將在全國范圍內(nèi),針對校外培訓機構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開展為期一年的整治行動。
近年來,涉及中小學生校外培訓的消費投訴呈上升趨勢。《通知》明確,此次整治主要針對各類中小學校外培訓機構,對于“培訓機構利用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法定權利”行為堅決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