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黃蕙昭)新修訂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下稱《條例》)“千呼萬喚始出來”。新《條例》明確了公益為主的基本方向,嚴控義務教育階段營利行為,大力鼓勵職業(yè)教育發(fā)展;如一石激起千層浪,引發(fā)資本和教育界強烈反響,有專家稱,新《條例》若落實到位,或將該變民辦教育發(fā)展的走向。
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修訂后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自2016年《民辦教育促進法》修訂以來,現行《條例》與修訂法已有諸多銜接、適應上的阻塞。歷時四年余,新《條例》終于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