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廣東省各地在城鄉(xiāng)建設和城市更新中,應最大限度避讓古樹名木、大樹,禁止大拆大建,促進原有綠化樹種與城市基礎設施和諧共存,為居民留住鄉(xiāng)愁。廣東省政府辦公廳日前發(fā)布《關于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下稱《科學綠化實施意見》),提出上述要求。
《科學綠化實施意見》還提出,在綠化改造維護過程中,對于部分根系發(fā)達的樹種,要采取物理隔離措施減輕樹木根系對道路和地下管網的影響,不應簡單采取遷移、砍伐的措施;不得采用非通透性材料覆蓋樹木周圍地面,不得過度修剪以致出現(xiàn)“斷頭樹”,避免片面追求景觀化、園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