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新冠疫情防控中積累的種種經驗和教訓令人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亟待完善的方向。大疫之后,自1989年立法以來,這部法律迎來第三次修訂。10月底,《修訂草案》(下簡稱《草案》)正式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一月期限今日至,業(yè)界如何評價?有何討論?
據財新了解,《傳染病防治法》的修訂在2020年初就已動筆,修法與抗疫同步進行,并逐步吸納疫情防控的實踐經驗。
《草案》共十章115條,法條內容相較現行《傳染病防治法》新增35條,作出多處修改。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完善傳染病防治體制機制、改進傳染病預防監(jiān)測預警報告制度、完善應急處置制度、健全疫情救治體系等四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