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wǎng)】新一輪最低工資標準上調(diào)正起步。
據(jù)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fā)布通知,4月1日起,福建省開始實施調(diào)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保留四檔,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2265元、2195元、2045元、1895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23.5元、23元、21.5元、20元。與調(diào)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資標準各檔普漲235元,增幅達到11.58%—14.16%。
由此,福建成為2025年至今全國第七個上調(diào)最低工資標準的省份。在此之前,山西、重慶、四川、新疆于2025年1月1日起實施新標準,貴州、廣東則于2月1日、3月1日相繼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