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wǎng)】12月21日,商務部、科技部公布《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下稱《目錄》),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其中新增“用于人的細胞克隆和基因編輯技術”為禁止出口技術。
《目錄》將“用于人的細胞克隆和基因編輯技術”定義為具有倫理爭議,且可產(chǎn)生重大危害,用于對含有遺傳物質的人體生殖細胞(即胚胎細胞、卵子細胞、精子細胞)進行編輯的基因編輯技術。
此定義相比一年前的征求意見稿,范圍縮窄了很多。2022年12月,兩部門對《目錄》公開征求意見,其中即新增了“用于人的細胞克隆和基因編輯技術”為禁止出口技術。但當時對其的定義很廣,不僅包括用于人的基因編輯技術(ZFN技術、TALEN技術和CRISPR技術等),還包括體細胞克隆技術(核提取與移除技術、核移植技術、胚胎移植技術、細胞激活關鍵酶)。